我暗自思量,把文少忠和陆启山放在同一个天平上比较,结果文少忠以压倒性的优势击败了陆启山。
我果然还是更相信文少忠啊。
车子到站,我快步回家,把素描工具都收回写字桌的抽屉里,又从衣柜最里面的香囊旁边取出我的提包。
提包小小的,只够装零钱、卡件、钥匙、手机等小东西。
我把它小心翼翼地收藏着,如视珍宝,因为它是我活了十六年,我妈送给我的唯一一个礼物——她在路边摊花二十七块买来的。
那时我才上初一。
从那以后,我为了让这个提包有价值,开始存钱。无论是五毛一块还是五十一百,都被我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里面。
我存了快四年的钱,期间出现过几次提包装不下我的钱的情况,我便去楼下便利店把零钱都换成一百面额的整钱。
现在提包依旧是鼓鼓的,大部分都是一百面额的纸币,加起来有接近三千块。
这笔钱对很多和我同龄的学生而言,是一笔巨款,够挥霍很长一段时间了。但它在我看来,却是挥之不去的疼痛,因为我哥只需要在我妈面前撒娇两次,就有这么多钱了。
我从提包里取出两百块,心想着应该够用了,便准备把提包放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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